分析造成鋼絲繩電動葫蘆墜落事故的原因
北京勁展鵬技術人員憑借多年的工作經驗對電動葫蘆墜落事故原因做了一個全方位的分析:
首先:浮動軸的剛度。該批鋼絲繩電動葫蘆只是簡單的在原來
CD1型鋼絲繩電動葫蘆的基礎上增加了卷筒的長度(因起升范圍40m,超過普通的常速電動葫蘆的標準起升高度30m的限定值),從而使卷筒軸的長度增加,而軸直徑為41mm,并未做相應增大。卷筒中間浮動軸總長為1820mm,非工作面軸直徑為41mm,工作面軸直徑為38mm。卷筒軸為細長結構,在受載后要發(fā)生彎曲變形和扭轉變形,如果軸的剛度不足,軸的變形過大,會影響軸上花鍵套等零件的正常工作。故制造單位在進行鋼絲繩電動葫蘆的設計時,應對軸的剛度進行校核。經校核發(fā)現(xiàn),該軸的剛性不滿足使用要求,導致軸上花鍵套等零件不能正常使用,發(fā)生徑向振動,軸向偏移等現(xiàn)象,嚴重危害軸的正常運轉。
其次是浮動軸的裝配,從對事故現(xiàn)場電動葫蘆實物勘察來看,電動葫蘆卷筒中間浮動花鍵軸套未安裝防止軸向竄動的彈性卡圈,導致在使用過程中花鍵軸發(fā)生軸向竄動,使卷軸中間浮動軸與花鍵軸套嚙合尺寸達不到設計尺寸或者分離,在吊鉤、鋼絲繩自重及被吊物作用下產生卷筒自由旋轉,電動葫蘆制動失效,無法起到制動作用,從而發(fā)生電動葫蘆脫繩墜落事故。
第三是浮動軸的材質。通過現(xiàn)場實物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斷裂的卷筒軸有陳舊裂紋,屬于原材料缺陷;通過花鍵表面磨損情況能夠反映出熱處理硬度達不到要求。
通過現(xiàn)場勘查測量和計算分析,得出事故的原因主要有3點:生產廠家在大起升高度電動葫蘆卷筒軸的設計上存在缺陷;生產廠家在電動葫蘆的裝配環(huán)節(jié)上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出廠時鋼絲繩電動葫蘆卷筒軸等零件存在問題。